近日,交通運輸部發布《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(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12號)》,明確許可機關應當組建資質評審專家庫,做好專家庫的維護、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等規定,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通知》規定,許可機關聘請的評審專家應當從其建立的資質評審專家庫中選定,并符合回避要求。因回避等原因資質評審專家庫難以滿足需要的,許可機關可以從其他資質評審專家庫中確定評審專家。參與評審的專家應當履行公正評審、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義務。許可機關作出的準予許可決定,應當向社會公開,公眾有權查閱。
《通知》明確,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,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,企業擬繼續從事監理業務的,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六十日前,向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。